一、学校简介
广州市艺术学校 (广州大学附属艺术学校) 创办于 1973 年,国家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为社会培养了众多优秀的专业艺术人才。学校开设有舞蹈表演 (芭蕾舞、中国舞、国际标准舞、歌舞) 、音乐 (声乐表演、钢琴演奏) 、美术绘画等专业,其中芭蕾舞、中国舞专业为广东省重点专业,国际标准舞、美术绘画专业为广州市重点专业。学校现有教职工 150 余人,其中专任教师 (专业课和公共基础课) 120 余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1 人,广州市高层次专家人才 1 人,高级职称 (包含国家一级演员、国家二级演员) 30 余人。
学校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围绕学生高考和就业的需求,教育教学成果丰硕,多年来毕业生考取北京舞蹈学院、上海戏剧学院、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中央民族大学、中国美术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深圳大学等重点艺术院校及综合性大学,同时也为艺术院团输送优秀表演人才。现有部分毕业生就职于美国纽约城市芭蕾舞团、美国费城芭蕾舞团、中国歌剧舞剧院、中央芭蕾舞团、广州芭蕾舞团、香港芭蕾舞团、北京歌舞剧院、广州歌舞剧院、深圳歌舞剧院、上海歌舞团、广东省歌舞剧院等国家级、省市级艺术院团,并担任主要演员。
近年来,我校舞蹈表演专业学生在瑞士洛桑国际芭蕾舞比赛、罗马国际芭蕾舞比赛、英国黑池世界舞蹈节比赛、中国舞蹈“荷花奖”、全国“桃李杯”舞蹈比赛、CCTV 电视舞蹈大赛、广东省岭南舞蹈比赛荣获佳绩,美术绘画专业学生参加全国中小学美术作品评选并获奖,音乐专业学生参加广州市委宣传部、广东省教育厅、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文学艺术联合会举办的各项艺术展演活动中,荣获金奖、一等奖、二等奖等奖项。
二、培养目标及学历层次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艺术、适应社会主义文化事业需求的艺术人才。学生完成本专业规定的教学课程,经考核合格,由学校报广州市教育局批准、备案,颁发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
三、招生计划 (全国招生)
四、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尊敬师长。
2.身心健康、无任何不适宜从事相关专业学习和集体生活的疾病和缺陷;具备学习艺术专业的基本素质和条件,有一定专业基础,有学习和生活的自理能力。
3.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在读在籍学生不得报考。如审核发现,我校将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六、考试要求
七、考试安排
(一)舞蹈表演 (芭蕾舞、中国舞、国标舞) 初试
(二) 舞蹈表演 (芭蕾舞、中国舞、国标舞) 复试
(三) 声乐、钢琴、美术专业招生考试
(四) 成绩查询
1.舞蹈表演专业考生录取结果于招生考试结束两周后,可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查询;
2.音乐和美术绘画专业录取结果于招生考试结束一周后,可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查询。
八、考试纪律
考试期间,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考试程序参加考试。听从学校工作人员安排, 家长不得进入校园,考生不得将手机、智能手表等电子产品带入考场。考生在考场内不得透露个人信息,不得扰乱考场秩序。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考生的考试或录取资格。
九、录取
1.专业考试、文化审核合格,学校进行择优录取,并报上级主管单位审核批准。
2.新生入学后试读期为一学期,试读期间如体检不合格、违反校纪校规、成绩考核不合格,将作退学处理。
十、其他
1.被我校录取后考生可在入学第一学期根据广州市户籍迁入政策自行选择是否户籍迁移;户籍迁入我校的学生可在广州市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考。
2.收费标准:学费每年 8850 元,住宿费 750 元/年是6人间;1200 元/年是4人间。学费及奖助学金标准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如有变动,以当年标准执行。
3.家庭经济困难及美术绘画专业农业户口学生,根据上级相关规定予以生活补助及减免学费。
4.学生毕业不包分配,自主择业。毕业生可依据个人意愿,按照国家高考政策,报考全国各类高等艺术院校及综合类大学。
考美院附中、国美附中、南艺附中、鲁美附中、广美附中、西美附中、杭州凤鸣中考美术教育、中考美术集训、美院附中集训班、国美附中集训。
杭州凤鸣中考美术教育为中国美术学院附中、中央美术学院附中、鲁迅美术学院附中、广州美术学院附中、西安美术学院附中、南京艺术学院附中及其他美院附中、杭州艺术学校、浙江省艺术学校等艺术类院校输送大量美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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